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火电厂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了单位发电最高允许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燃煤、燃油、燃气发电锅炉,适用于各种容量
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
收和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本标
准中燃煤发电火电厂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各种容量的内燃发电机组参照本标准中燃油火
电厂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火电厂和以生活拉圾、危险废物为燃
料的发电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3223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
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HZB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6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xxxxx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234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76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烟尘烟气测试实用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
版社1990年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13223。
  3.1火电厂thermalpowerplant
  燃烧固体、液体、气体化石燃料的电厂。
  3.2大气污染控制单元airpollutioncontrolunit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座烟囱(排气筒)排放时,这些燃烧
装置形成的联合体就是一个大气污染控制单元。大气污染控制单元所处的时段以该单元
中最晚的燃烧装置所处的时段为准。
  3.3标准状态standardstate
  火电厂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
中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数值。
  3.4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ontinuousemissionsmonitoring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是指对火电厂排放的烟气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监测,又称为
烟气排放在线监测。
  3.5过量空气系数excessaircoefficient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称过量空气系数,用
“α”表示。实测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折算到本标准所规定α时的污染物
排放浓度。
  3.6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olatilematterdryash-freeba-sis
  以假想无水、无矿物质状态的煤为基准,将煤样在规定条件下隔绝空气加热,并进
行水分校正后的质量损失,称之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用“Vdaf”表示。
  3.7热电联产机组heatandpowerco-generationunit
  总热效率和热电比大于规定要求的供热发电机组。
  总热效率=(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
低位热值)×100%
  热电比=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气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总热效率年平均应大
于45%。单机容量在50MW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单机容量在
50MW至200MW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50%。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抽汽
凝汽两用供热机组,采暖期热电比应大于50%。
  4技术内容
  4.1时间段划分
  本标准依据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日期划分为3个时间段,分别执行各
自对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第1时段:1996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或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
扩、改建火电厂;
  第2时段:1997年1月1日起至本标准实施之日前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
新、扩、改建火电厂(含在第1时段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扩、改建火电厂中已超
过5年,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火电厂);
  第3时段: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扩、改建火电
厂(含在第2时段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扩、改建火电厂中已超过5年,未经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火电厂);
  4.2火电厂污染控制单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烟尘和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标准
  火电厂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限值(见表1)。
  4.2.2烟气黑度排放限值标准
  火电厂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见表2)。
  4.2.3
  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
  火电厂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见表3)。
  4.2.4单位发电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标准
  4.2.4.1火电厂发电1千瓦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见表4)。
  4.2.4.2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
  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的供热量应折算为发电量来确定其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每供
热4.1868MJ(1000kCal)可折算为发电1千瓦。
  4.2.5火电厂2010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已经投入运行并已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火电厂,2010年1月1日起位于
第1时段的火电厂执行第2时段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位于第2时段的火电厂执行第3时
段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3.1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4.3.1.1火电厂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6。
  4.3.1.2污水进行海洋处置时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污水进行海洋处置时按GB18486《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执行。
  4.3.2单位发电最高允许排水量
  火电厂发电1000千瓦,允许排水量应≤1.5m3。
  4.3.3温排水控制
  火电厂利用地表水(江、河、湖、海、水库等)进行直流冷却时,其温排水排放应
满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要求,不应对受纳水体的水生生态造成影响。
  4.4噪声污染控制标准
  火电厂噪声按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执行。
  4.5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火电厂排放的粉煤灰、渣、脱硫渣等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要达到GBxxxxx《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4.6电磁辐射污染控制标准
  火电厂车间、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必须执行GB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
求。
  4.7新建火电厂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规定
  4.7.1烟囱最低允许高度按表7规定。
  4.7.2对火电厂烟囱最低允许高度的其他规定
  新建的火电厂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除执行4.7.1规定外,还必须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确定。
  4.7.3火电厂烟囱高度达不到规定高度时的处置
  火电厂烟囱高度达不到4.7.1、4.7.2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按使用燃料和相应时间段排放限值的50%执行。
  5监测
  5.1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在电厂运行负荷的75%以上进行。
  5.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方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执行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
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规定。
  5.1.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方法
  5.1.2.1火电厂的烟尘测定方法
  火电厂的烟尘测定方法执行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
物采样方法》规定。
  5.1.2.2火电厂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测定方法
  火电厂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测定方法执行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
则》规定。
  5.1.2.3火电厂烟气黑度测定方法
  火电厂烟气黑度测定方法暂时按《烟尘烟气测试实用技术》。该测定方法的国家标
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5.1.2.4火电厂气态污染物分析方法
  火电厂气态污染物分析方法执行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
法》、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42《固定污
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
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规定。
  5.2大气污染物的过量空气系数折算值
  实测的火电厂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执行GB/T16157规定,燃
煤电厂按过量空气系数折算值α=1.4进行折算;燃油、燃气电厂按过量空气系数折算值
α=1.2进行折算。大气污染物折算公式:
  C=C'×(α'÷α)
  式中:
  C—折算后的火电厂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3;
  C'—实测的火电厂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3;
  α'—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
  α—规定的过量空气折算系数。
  5.3氮氧化物浓度换算
  本标准规定的氮氧化物质量浓度以二氧化氮计,按1μl/L氮氧化物相当于
2.05mg/m3氮氧化物,将体积浓度换算成质量浓度。
  5.4火电厂烟气排放的连续监测
  5.4.1第2、3时段新、扩、改建的火电厂应装设符合HJ/T××《火电厂烟气排放连
续监测技术规范》的烟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连续监测仪器。
  5.4.2第1时段的火电厂应在本标准发布后3年内装设符合HJ/T××《火电厂烟气排
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烟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连续监测仪器。
  5.4.3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合格,该装置在有效期内其
监测数据为法定的监测数据。
  5.5火电厂其他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
  火电厂污水、噪声、电磁辐射的监测分析方法按GB8978、GB12349和GB8702中规定
的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执行。
  6标准实施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本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粉尘监控浓度限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本地区实施,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3位于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的火电厂,二氧化硫
排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执行所在控制区内的地方总量排放控制标准。
  6.4位于第1、2时段尚未达到本标准的火电厂,应由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期达到4.2、4.3规定的标准值,达标时限应在本标准
发布后的3年内完成。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监测烟气排放的视觉方法
  ———林格曼烟气浓度图
  林格曼烟气浓度图是十九世纪末法国的林格曼(Ringe-Imann)提出的。这种方法
是把图放置在适当的位置上,使图上的黑度与烟气的黑度(或不透光度)相比较,凭视
觉进行评价。林格曼图有多种规格,通用标准形式是由14厘米×21厘米的黑度不同的六
小块组成。除全白与全黑两块外,其他四块是在白色背底上画上不同宽度的黑色条格。
根据黑色条格在整个小块中所占的面积的百分数分成0至5的林格曼级数。0级是全白,5
级是全黑,见表A-1。
  标准形式的林格曼烟气浓度图尺寸较大,使用时必须装在支架上,一人不便操作,
而且在观察者与烟囱之间要有相当长的一段空距离,故国内外有人按同一原理又研制了
望远镜等形式的观察设备。
  A2林格曼烟气浓度图的使用方法
  A2.1观察前先平整的将图固定在支架或平板上,支架的材料要求坚固轻便,支架或
平板的颜色应柔和自然。使用时图面上不要加任何覆盖层,以免削弱图画的照明。如图
画被弄脏或褪色,应立即换掉,以免影响观察的精度。
  A2.2应在白天进行观察,固定支架应使图面面向观察者,尽可能使图位于观察者至
烟囱顶部的连线上。图距观察者要有足够的距离以使图上的线条看起来似乎消失,从而
使每个方块有均匀的黑度。对于绝大多数观察者这一距离约为15m以上。
  A2.3观察时应将刚离开烟囱的烟的黑度与图上的黑度进行比较,记下烟气的林格曼
级数及这种黑度的烟持续排放的时间。如烟气黑度处于两个林格曼级之间,可估计一个
1/2或1/4林格曼级数。
  A2.4观察烟气力求在比较均匀的天空照明下进行。如在太阳光照射下观察,应尽量
使照射光线与视线成直角。光线不应来自观察者的前方或后方。白色的方块提供一个有
关照明的指标,用于发现图上任何遮阴、照明不均匀及雨斑或别的污点。如在阴天的情
况下观察,由于天空背景较暗,在读数时应根据经验取稍低的级数。
  A2.5观察烟气的仰视角应尽可能低。应尽量避免在过于陡峭的角度下观察。
  A3林格曼烟气浓度图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A3.1用林格曼图确定烟气的黑度取决于观察者的判断力。凭视觉所鉴定的烟气的黑
度是反射光的作用。所观察到的烟气黑度的读数,不仅取决于烟气本身的黑度,同时还
与天空的均
  匀性和亮度、风速、烟囱的大小结构(直径和形状)及观察时照射光线的角度有
关。而且烟气的黑度与烟气中尘粒的含量之间难于找到确定的关系,故这种方法虽有使
用简便、成本低廉、节省人力等优点,仍不能用它取代烟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或排放量
的实测。
  针对林格曼图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国外某些机构进行了一些研究。为了避免观察人
员之间的个体差异对观察精度所产生的影响,美国洛杉矶空气污染控制区等研究了对观
察人员进行训练的方法。他们用一个机械送风的燃油炉作为标准烟气的发生器,调节燃
料和空气量以达到所需要的烟气黑度。在发生器的烟囱出口两边,分别装上标准光源和
光电管,光电管接上电表。当烟气从烟囱喷出时,光电管的电路可以测出从标准光源发
出的光透过烟气后到达光电管的相对强度。一个有经验的标准鉴定小组将烟气黑度与林
格曼图进行对照,以小组成员的林格曼读数的统计平均值作为标准。大量的数据统计表
明,未经训练的观察人员之间有0.5~0.6林格曼级数的差别,经过训练的观察人员之间
只有0.28~0.32林格曼级数的差别。我们曾对六个烟囱进行了观察,8名观察人员大都
读数相差不超过0.5林格曼级数。国外大量的现场观察的统计也表明,观察人员的读数之
间一般不超过0.5林格曼级数,较好的情况下,不超过0.25林格曼级数。
  A3.2烟气的成分与性质对观察有很大的影响,一般用林格曼图鉴定黑色烟气效果较
好,对于含有较多的水气或其他结晶物质的白色烟气,效果较差。近年来国外对于用林
格曼图观察白色烟气做了较多的研究工作,根据光的散射理论和大量观察数据的统计分
析,建立了一些尘粒的性质和浓度、烟囱的几何结构、天空背景的光学性质及烟气的林
格曼级数与不透光度等光学性质的关系式,而且试图根据这些关系式选择净化设备,以
使排气达到所规定的林格曼级数。
  A3.3应用林格曼图作为监测烟气的标准,一般是规定“在任何C分钟(或小时)”。
所以要规定一个观察周期C是因为考虑到污染源的变动性、对于固定污染源,周期C要长
一些。所以要规定允许排放时间B,主要是因为考虑到生炉、吹灰及其他一些操作情况。
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的规定如表A-2。
  *此处系指在船坞里的汽船,实际上也属固定排放源。
  美国用林格曼级数控制排烟的城市数量及工业类别日趋增多,要求日趋严格。大部
分规定不得超过2级,个别规定不得超过1级。联邦政府规定除锅炉点火、清炉和吹灰期
间外,对于新设备,不得超过林格曼1级,对于现有的设备,不得超过林格曼2级。
  英国对于固定排放源烟气的规定是,在任何30min内排放深灰烟(指林格曼3级的烟
气)的时间不得超过2min。联邦德国的规定是,在生火期间允许排放小于林格曼3级的烟
5min,在其余时间内不得超过林格曼2级。
  ———摘自《烟尘烟气测试实用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第一版,于
正然、刘光铨、单嫣娜、常德华编著。